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武邑县位于河北省中南部。总面积830.1平方千米。总人口31万人(2004年)。武邑县位于华北平原的河北省中南部,所辖6镇3乡,545个行政村。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,总人口31.95万人,其中汉族319418人,少数民族114人,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85人。全县总面积830.1平方公里,总耕地面积89.3万亩,人均2.78亩。机井2400眼,水浇地面积45万亩。2001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7.8亿元,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.57亿元,第二产业增加值8.91亿元,第三产业增加值4.35亿元。财政收入7600万元,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.5亿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2035元,2002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。武邑县辖6个镇、3个乡:武邑镇、清凉店镇、审坡镇、赵桥镇、韩庄镇、肖桥头镇、龙店乡、圈头乡、大紫塔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