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武邑县位于河北省中南部。总面积830.1平方千米。总人口31万人(2004年)。武邑县位于华北平原的河北省中南部,所辖6镇3乡,545个行政村。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,总人口31.95万人,其中汉族319418人,少数民族114人,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85人。全县总面积830.1平方公里,总耕地面积89.3万亩,人均2.78亩。机井2400眼,水浇地面积45万亩。2001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7.8亿元,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.57亿元,第二产业增加值8.91亿元,第三产业增加值4.35亿元。财政收入7600万元,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.5亿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2035元,2002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。武邑县辖6个镇、3个乡:武邑镇、清凉店镇、审坡镇、赵桥镇、韩庄镇、肖桥头镇、龙店乡、圈头乡、大紫塔乡。